消费者、代理人或律师是否有权查阅和复制汽车修理记录?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据此,消费者有权查阅和复制自己的修理记录。经营者应当妥善处理消费者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问题的咨询、查询和投诉。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有关材料。据此,不但消费者有权查阅或复制自己的修理记录,消费者代理人或律师同样有权查阅或复制消费者的修理记录。特别是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或诉讼时,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查阅或复制消费者的修理记录,能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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