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奥迪 | 投诉品牌 | 奥迪 |
投诉地区 | 上海市 -- 长宁区 | 投诉人 | 张先生 |
投诉诉求 | 退款 |
投诉详情:
2015年11月14日我与4S店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合同约定车价242600元,车辆购置税暂定24000元,保险费用暂定10000元,车辆装 潢费用人民币12000元(当天订车则送1万元装潢费用),延保1111元,保养优惠*4次总计2222元,上牌服务费5800元(合同约定上牌为沪牌,除沪c)总计人民币 297733元。
嗣后,经过核算车辆价格为242600元,车辆购置税实际产生24300元,保险费用实际产生9363.17元,装潢费用实际产 生8781元(未足10000元,无须另行付费),延保1111元,保养优惠*4次2222元,总计实际产生费用人民币280596.17元。 我认为,双方所签之《委托服务协议》 合法有效,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内容,对于车辆购置税实际增加300元,我自愿支付。
但4S店 未提供我代为办理上海市机动车车辆牌照(上沪牌)的服务,应当退还5800元上牌服务费;保险费用差价636.83元应当退还;装潢费用12000元应予退还,且4S店 在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收取我1000元的所谓开票费也应当依法予以退还,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19136.83元。该款项经我多次催讨,但4S拒不履行至今。
4S店拒绝退款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严重有损诚实信用原则。
有鉴于此,我的诉求:
第一,履行双方所签之《委托服务协议》,向我支付退款人民币19136.83元。
第二,鉴于我 对4S店失去信任,要求退还我已经支付的车辆保养费1666.5(收取2222,已经保养过一次,剩余3次的费用) 总计应退还人民币20803.33元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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