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上海通用别克 | 投诉品牌 | 别克 |
投诉地区 | 上海市 -- 浦东新区 | 投诉人 | 李先生 |
投诉诉求 | 换车或退款 |
投诉详情:
购买新 车行驶1280公里出现问题,处理过3次没有处理好,漏油现象越严重,拆过发动机、变速器,更换过油封,离合器执行缸总成。 目前面临第四次处理,4S店说有个 零部件出厂的时候存在问题,无法发挥进气/排气功能所导致损害其他零部件,造成漏油现象。消费者要求换车,但4S店拒绝该要求。
---4S店的拒绝换车理由是不满足三包政策--- ---消费者认为该问题已满足三包政策里的第二十条中第一项:【(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 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部分,有权要求换车或退款。
消费者认为,这已经严重威胁到我们的生命安全,在某些方面已超过其他严重安全性故障。比如刹车、转向问题等等,出现这些问题时汽车起步的时候容易发现、 起码不会把车子开到公路、高速上。但严重漏机油是一个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机油被喷到刹车片上导致方向偏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动力下降导致出车祸, 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超车过程当中。 一直以不属于燃油泄漏、刹车系统、转向系统、车体开裂为由拒绝更换是逃避、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
我们的故障已经严重威胁到生命、而且还符合三包中的第二十条中第一项,再说在这种没有把合格的产品交到消费者手中情况下,经销商 是没有资格谈起三包条例,所谓三包政策也是在尽到应尽的义务的前提条件为基础的。
经销商有义务也有责任提供完整 的产品到消费者手中,做人以良心为本、经商以诚信为本。消费者交付的是完整产品的款项、而不是拿到不完整的产品后补来补去、反复修复所用,发动机没有发 挥或处理好进气/排气的问题已经是很大的问题了,那不是合格的发动机。
我们已经给经销商3次机会足以说明我们的诚 意和信任,但问题越来越严重。 消费者是弱势群体,在这种情况下特别需要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帮助,国家订制的三包政策是维护双方的利益和权力,我相信它是 基于保障人身安全的基础之上。我们坚信这个问题完全符合三包政策里的第二十条中的一项。 谢谢相关人员预览到最后! 受困之消费者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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