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其它汽车 | 投诉品牌 | 吉利汽车 |
投诉地区 | 重庆市 -- 开 县 | 投诉人 | 童先生 |
投诉诉求 | 退车还钱、赔偿相应损失并赔礼道歉 |
投诉详情:
我于2017年3 月7日购买了一台博越汽车,3月15日提车,3月19日在行驶过程中刹车突然失效,险些人车俱毁。自提车之后,从开县开往渠口初中两趟,行驶里程不超过一百公 里,就算提车之前销售商将车从万州吉利4S店开往开县的行驶里程加在一起,也只有226公里。
刹车失效之后,我根据 《家用汽车三包法》第20条和厂家随车配备的三包手册的规定,以书面形式于3月21日向销售商和4S店提出退车并赔偿相应损失的要求。销售商沈伟以车不是他造 的,刹车失效是刹车系统中的真空泵坏了为由,将责任推给4S店和厂家。万州4S店以他们只负责故障检查和维修,退车是厂家的事,将责任推给厂家。
我数十次给厂家打电话,要求厂家根据《家用汽车三包法》第20条和厂家随车配备的三包手册的规定退车并赔偿相应损失,厂家 说他们将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还问万州4S店是怎么给我处理的。就这样反馈了一个多月了,仍然没有按照《家用汽车三包法》第20条和厂家随车配备的三包手册 的规定予以退车。
刹车失灵,关系到驾乘人员和马路上其他车辆与行人的生命安全,可是销售商沈伟、万州吉利4S店和 厂家却不理不睬,视人命为草菅。我强烈要求厂家及时退车还钱、支付相应损失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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