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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废弃机油和柴油加工燃料油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

2018-12-23中国汽车质量投诉网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使用废弃机油和柴油加工燃料油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
质检法函[2010]33号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废弃机油和柴油加工燃料是否属于土炼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生产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等要求的劣质燃料油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权在职则范围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
此复。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