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动车定期环保检测检验有关情况
为确保在用车排放达标,保证车辆在使用中维持出厂的技术状态、净化装置运转正常,及时判断超标排放车辆并促进车主尽快维修保养,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依据《汽油车稳态加载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22)和《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21),对车辆进行排放定期检测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路行驶。
目前,我市拥有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34家,237条工况检测线,依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开展环保定期检测检验。同时,为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各级质监、公安、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对其进行监管,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处罚。
北京市机动车定期环保检测检验有关情况
2018-12-01北京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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