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及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1621辆。
(一)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9月7日生产的部分C级、GLC SUV汽车,共计1501辆;
(二)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9月22日生产的部分进口GLC SUV汽车,共计12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全景天窗防夹保护功能的软件编码不正确,在温度低于10度时,防夹保护功能的力可能会轻微超过法规要求的最大值100N,存在安全隐患。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及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更新全景天窗的软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及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召回事宜。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进行咨询。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及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 部分国产及进口C级、GLC SUV汽车
2018-12-14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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