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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 部分卡罗拉汽车

2018-12-14市场监管总局
  日前,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10月1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卡罗拉汽车,共计13048辆。 
  本次召回的搭载LED前大灯的卡罗拉GL-i智辉版车辆,由于前大灯光束高度自动调节ECU的控制软件不当,导致在车辆后部降低时(车辆满载乘员等情况),ECU不能对光束进行正确的调节,会使对向行驶车辆驾驶员产生炫目感,存在安全隐患。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将为本次召回对象车辆免费修正前大灯光束高度自动调节ECU的控制软件,并对车辆高度传感器进行初始化设定,以消除安全隐患。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用户,安排免费检修事宜。用户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800-810-1210(座机拨打)、400-810-1210(手机拨打)进行咨询。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