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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腾势汽车

2018-06-15市场监管总局

  日前,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8年6月15日起,召回2014年9月19日至2017年12月5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腾势汽车,共计10064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前排乘员正面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安全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委托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前排乘员正面安全气囊模块,以消除安全隐患。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委托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通过腾势授权经销商以挂号信、电话、电子邮件、短信、信函等方式通知相关用户,安排召回事宜。用户可拨打腾势客户服务热线400-068-8080进行咨询。用户也可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 ,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